按撤诉处理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起诉后未预缴诉讼费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缘由应为向对方主张权利,起诉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是让法院代自己向对方主张权利,时间节点应为法院向对方告知权利义务时。
尽管从表面上看权利人有以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但由于诉的有效受理以诉讼费的合法缴纳为前提,因此,不缴纳诉讼费而被按撤诉处理,其提起诉讼的行为自然也被撤销,而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起诉后未预缴诉讼费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