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种掺杂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某品牌商店购买不是本品牌的商品?

消费者维权
2024-04-05 10: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商家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向消协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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