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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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11:18: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的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或者掺假,从而达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效果,一般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或掺假,以假冒真,以次充好、或使用不合格的商品冒充合格,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50000元以上的;
    2、生产的伪劣产品还没有销售,但货品的总价值达15万元以上的;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不满50000元,但将已经销售金额乘以三倍之后,与还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品价值金额总计达15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