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展览权的确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遗产继承
2024-04-05 13: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展览权属于著作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包括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复制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且前述的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展览权属于著作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包括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复制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且前述的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具有价值,对于文字作品、电影作品等,其展览权没有任何价值。 展览权是著作权人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
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展览权的确定
建筑工程
70
股权确认的法律依据
股权确认
788
确认之诉的法律依据
确认之诉
9821
从一起挪用公款案谈法律的确定性
挪用公款罪
47264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保康县律师
谷城县律师
老河口市律师
南漳县律师
宜城市律师
枣阳市律师
襄城区律师
樊城区律师
襄州区律师
武汉律师
襄阳律师
荆州律师
宜昌律师
恩施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