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分居两年多了,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了不准离婚,请问这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7-08 20:09: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   双方同意,可当庭判离,一方不同意,大约3个月到半年时间才可能判离。

      已经分居两年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完全破裂,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当场判离。若一方不同意,法院需要先经过调解,第二次起诉才会判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首先,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子女协商一致的,可以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可以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目前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形式。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各抚养一个子女的可能性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