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1、偶尔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形式,例如,嫖娼;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4、婚外情的其他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