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2017年到2018年出租给一个人并有协议,2018到2019继续租住没有签协议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4-04-05 18: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签订的合同是否有约定条款,若有条款,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则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