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前保全没有财产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
2024-04-05 20: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1)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2)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由法院审批,所谓诉前 财产保全 ,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 购销合同 ,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
    由于从 债权人 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 诉前保全的适用情形有:
    1、必须是给付之诉;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3、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