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男方父母给了20万用于还房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06 11:16: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款的房产一般认定归属于夫妻双方。且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一般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则一般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由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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