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则双方互享继承权;
(2)若不愿意继续形成扶养关系,不能继续拥有继承权。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如下:
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2、遗嘱继承,即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并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继承权的其他取得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