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拘留10天可以改成罚款的吗

行政处罚
2024-04-07 09:0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不可以改成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由轻到重依次为警告,罚款,拘留。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被处罚人无法进行选择。若对处罚存在疑问,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或在执行后复议,诉讼。
    行政拘留具有哪些特点
    行政拘留具有的特点如下: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刑事拘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一、拘留十天出来还用交罚款吗
    1、拘留十天出来是否交罚款视以下情况而定:
    (1)若有拘留并处罚款的,那么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还是需要缴纳罚款;
    (2)若没有并处罚款的,那么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该违法行为就已经处理好了,不再需要缴纳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处罚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3、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10天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10天从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