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宾律师费如何收

2024-04-07 11: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
    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
    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 律师收费标准:
    1.一次性付费,较其他支付方式花费少,但无论案件结果如何,费用不退;
    2.先支付基本办案费用,再根据案件执行汇款数额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3.全风险代理,前期不支付除诉讼费以外的任何费用,最后根据案件执行汇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
  •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委托事物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所以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