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法院办理离婚可以不出面吗

起诉离婚
2024-04-07 11: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诉讼离婚的案件,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其中至少有一次到庭,其他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只有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本人才可以不到场,但也要本人出具书面说明,说明关于离婚的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去法院离婚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当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起诉状等材料。其次,确认管辖权,并递交相关材料。然后,根据人民法院的送达文书积极参与庭审,对自己的主张予以举证。
    最后,人民法院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双方可以不见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组织调解的,双方不愿意调解的,那么在庭审时见面。因为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