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合法使用服务商标的具体要求

商标
2024-04-07 12:5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照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处理
  • 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
    1、服务场所、招牌、工具、服务用品、商业交易文书等;
    2、服务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
    3、服务商标的其他使用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