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 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共同贷的款,离婚后法院将债务判给男方,女方还需要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4-07 16: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债权人来讲,男方所欠债务,仍旧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要来偿还,但是如果属于男方恶意举债或者在男女双方离婚过程中的债务等等,女方可以提出向男方追讨女方因此支付的债务费用
  • 你好,共同借贷,需要共同偿还
  •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双方都要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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