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在世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吗

遗产继承
2024-04-07 17: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父母在世的话财产如何分配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讲:
    一、继承的角度。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
    如果父母还在世,继承没有开始,谈不上遗产分割的问题。父母的财产还是父母的财产,子女无权要求分割和主张其他财产权利。
    二、析产的角度。
    如果大家庭有共有财产,在分家的情况下,共同共有关系终止。
    可以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就是我们老百姓经常说的分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遵循的原则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如果不是分家析产的情形,父母在世的话,是不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父母在世财产分配的依据:
    1、继承的角度。一般来说,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父母还活着,继承没有开始,就没有遗产分割的问题。父母的财产仍然是父母的财产,孩子无权要求分割和主张其他财产权利;
    2、从财产分析的角度。
    如果大家庭有共同财产,共同关系将在分离的情况下终止。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父亲去世财产能分割,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