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中标的项目可以更改收款账户吗?

招标投标
2024-04-07 21: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履行过程中,收款方是可以变更收款账户的。收款单位变更基本收款帐号并违反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除非双方就帐户使用进行了特定的约定,没有的话收款单位通知交款单位变更帐号情况就可以。经营单位变更银行基本帐户是自由自愿的,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不能变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只要没有违背合同原则、没有违约的问题,合同就是合法有效。一般在收款单位应当提前通知付款方帐户变更情况,如确实要保证合同的履行最好就是签订附属于原合同的补充协议,说明从何时起收款单位因变更收款帐户签订协议,确定何时起使用新的收款帐号,明确收款帐户变更不能影响原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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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