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一方父母,向一方索要照顾孩子的费用,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合适吗?请律师回答,谢谢!

婚姻债务
2024-04-08 06: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默认是共同债务的,如果不是需要举证证明的
  • 你好,在离婚时可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