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还威胁我威胁家人怎么办

家暴
2024-04-08 08: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对丈夫的家庭暴力方式是:1、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2、向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丈夫遭遇家庭暴力的,有下几种解决办法: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申请人身保护令。3、可以报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遭遇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后,妻子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而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严重的家庭暴力涉及刑事犯罪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而遭遇家庭暴力的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受害人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向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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