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租合同是2012年4月1日到2012年10月1日,租期为半年,如今2012年11月份了,合同已到期,我要退房,房东却不肯退我押金!

2019-07-09 07:2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以签订的合同是不能随便涨工资的,除非取得对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在合同期内不能涨房租,该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不能私自涨房租,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原则不能涨,只有在合同到期后,才可以重新协商房租,进行涨价可能降价。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租户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与房东进行协商,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有义务依照合同返还租户支付的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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