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关于暑假工的规定

讨薪
2024-04-08 1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暑假工不一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
    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法律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 一般来说暑假工的工资是与雇佣单位协商好的。暑假工的法律定义是暑假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暑假工工资结算以雇佣单位和学生劳动者事前协商好结算金额、方式和结算日期等,依据约定的方式发放。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暑假工工资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我国对于暑期工的工资标准没有法律规定,暑期工工资也不适用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 ,也没有自身标准。 暑假工的用工形式是 非全日制用工 ,因此暑假工的工资应当在确定工作之初,就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理由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暑假工与公司为工作所达成的协议实践中被视为雇佣协议,所以双方关系为雇佣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关于薪金等事宜属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