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个月26日,我在驾驶机动车和电瓶车之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但没有发生碰撞。电瓶车掉了下来,挂在我的车上。电瓶车司机被送往医院。到目前为止,交警队还没有辞职,也不会让我的车走。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08 1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法律依据:《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应当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资格证书在下一年度有效。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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