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逾期,合同明确规定12月27开工2月27交工,到现在4月6号还有几个柜门没安装,期间多次催促装修公司态度不行,老是墨迹,前两天告知装修公司如果在不干完,我就要按照合同扣除她违约金,然后装修公司不愿意,说要去拆我家的柜门,一共9万,签合同当天给装修公司3万,木工进场给装修公司4万,还有2万是尾款,完工验收完没问题结清,现在装修公司不施工,非要先给钱,请你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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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
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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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装修纠纷的解决流程是: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如果没有的达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的话,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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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违约责任包括: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迟延交付竣工房屋的;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对材料保管不善;擅自转包装修项目;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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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