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离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4-08 12: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以下条件可以离婚: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构成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应当构成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离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构成以下条件可以离婚: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构成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应当构成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离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符合如下相关条件可以离婚:
    1、符合已经登记结婚、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的,可以协议离婚;
    2、符合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等条件的,可以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