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土地纠纷
2024-04-08 15:12:0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按照取得的收入扣除规定的项目后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费等,增值税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如果增值税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税率为百分之四十。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的,税率为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依照房地产转让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的增值额征收,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征收。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征地拆迁问题
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