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山东省环保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24-04-09 12: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法律依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第五条 国家级公益林应当在林地范围内进行区划,并将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作为主要的区划对象。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范围依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参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等相关规划以及水利部关于大江大河、大型水库的行业标准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等相关标准划定。
  • 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判断,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还要根据当地最新的补偿方案等综合判断。赔偿标准您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信息得知,如政府未公布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具体要看当地政府提供的措施和方案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