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欠债不还开庭后仍然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4-09 14: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证据充分的,法院会判处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证据充分的,法院会判处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起诉之后还是不还的,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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