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四年了当时孩子法院判给女方,抚养费是每个月300百,现在她打电话叫我提高抚养费,说如果我不同意要再次起诉我,这样她能赢吗?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7-09 09:5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一方提出离婚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离婚的请求是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来的。主要是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院对于提出离婚一方的请求,会根据庭审的情况来判断双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如果符合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各归各)平均分割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当然如果双方的离婚是由于一方比如男方有第三者,那么无过错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予精神上的赔偿。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期间给,但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