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租住的房子,签订的租房协议是今年3月1日开始的,现在3月13日,物业通知我们要补缴全额取暖费,原因是房东办理停暖手续,跟物业签字的协议上写着如果停暖期间用水超过2吨,用电超过10度,补缴全额取暖费。请问这样的要求合法吗?如果我拒不缴纳,物业强制停我的水,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4-04-09 1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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