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09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法条: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该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的原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法律上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该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的原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