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著作权侵权执行部门是哪个?

著作权
2024-04-09 17: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版权登记的部门属于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相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 著作权登记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登记的机关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 版权登记属于著作权主管部门。根据我国相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而工作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