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平区不正当竞争委托律师打官司一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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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7: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法律援助案件;
    (2)著作权侵权案件;
    (3)商标权侵权案件;
    (4)专利侵权案件。
    (5)不正当竞争案件。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7)借款担保权诉讼案件。
    (8)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9)仲裁案件。
    除前述情况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上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2、法律依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费用承担;
    (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
    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下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收取标准跨度较大,根据案件标的的不同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具体的数额应当由律师方面与当事人协商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打官司如果双方都各自请了律师,一般是各自承担相应的律师费。律师费用由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自行协商。如果是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费用。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