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早上骑电瓶车去厂里上班,她是行驶在逆向的非机动车道,然后对方是从机动车道变道至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我妈是直行他转弯,相撞后我妈撞飞出去,但是她又起来想着扶起电瓶车赶去上班。对方身体没受伤,电瓶车破了,我妈也破了。现在我妈手脚肩膀等有点肿痛,打算去医院检查。两辆电瓶车相撞的话,一方是逆向行驶,一方是机动车向非机动车变道。交警刚判出来,逆向行驶负主要责任,变道的那个人是次要责任。对方是外地小伙子,有点惹事,说让我妈赔手机,赔电瓶车……那么,医药费和修理费,是怎么算得?交警处理结果是我妈逆向行驶主要责任,他次要责任。最后所有的费用请问如何清算?是按主次责任按比例赔偿吗?还是一人一半?谢谢

2019-07-09 10:1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主次责的赔付比例一般为三七开,即你承担70%的赔付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付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8)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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