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
2024-04-09 20: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根据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