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职工改制持股后,由政府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参与事业单位。原重组企业持股未退出。我们能继续参与股份分配吗?股东身份与机关事业单位身份有矛盾吗?如何退出股东身份?请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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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改制重组形式包括两种:1、整体改制,就是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2、部分改制,就是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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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改制重组尽管可能伴随股权的调整,但改制前后法人主体的责任财产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地继承了改制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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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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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