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做的木门一类的属于加工承揽吗?没有合同,要在被告所在地诉讼,还是也可以在加工地和安装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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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怎么约定的?具体看内容
  • 一般是需要取得委托人(合同相对人),即订做人,同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