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变更合同内容的原因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0 09: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变更合同内容的规定是: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变更;或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解除。此外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内容变更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部分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部分成立。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