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合理的行为吗?

经济仲裁
2024-04-10 16:1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案件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原告合法。
    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3、起诉的理由合法。
    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