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在哪一条?

刑事辩护
2024-04-10 16: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
    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 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不能受法律保护,但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人。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可以造成不当得利债务。因此,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是债务发生的基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让他人收到损失,自己获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