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是否可以立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对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在几日内立案作出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
拖延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实践中,法院一般在五日内,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
如果如上述提到的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特定案件,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时,会一并征询被告的调解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申请强制执行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