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去公司谈工伤,有没有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4-11 12:52:0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应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天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
    3.申请工伤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第一次救治病历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由公司出具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单位不愿意出具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确定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6.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7.单位未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提出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8.工伤认定生效后,伤情恢复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法律分析:出工伤后跟公司谈判必须提供有利的证据,首先要确认是工伤,个人可以先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去做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主张赔偿;确认工亡赔偿的法定数额,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去劳动局认定工伤需要下列手续:先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再由劳动局审查;最后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怎么去公司谈工伤,有没有法律规定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怎么去公司谈工伤,有没有法律规定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