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当得利是民法典第几条?

刑事辩护
2024-04-11 15: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当得利 的标准包括: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而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 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民典法》第九百八十五条68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 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 债务清偿 。 第九百八十六条68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68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68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的标准包括: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而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不当得利主要是指受有利益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二遭受损害。不当得利由两方当事人构成,受有利益一方当事人和遭受损失一方当事人。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在返还不当得利的时候应当将所取得的利益的其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返还。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