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盗抢机动车司法解释

刑事辩护
2024-04-11 17: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抢机动车是根据数额或者情节是否严重进行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盗抢机动车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下:有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的机动车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等。法律依据:盗抢机动车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下:有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的机动车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 盗抢机动车犯罪的司法解释如下:有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的机动车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