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
2024-04-11 19: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规定如下: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4)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同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和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