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欺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民事法律责任。不满八周岁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校园欺凌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来明确的处理校园欺凌的问题,但是如果涉事人已经达到刑事案件年龄,并且有下列情节的:
1、损坏他人财产;
2、侮辱人格;
3、对身体造成损伤;
4、殴打他人;
5、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