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局在审查我公司的商标申请后,认为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因此驳回我公司的申请。但是我公司地址写错了导致商标局无法送达书面通知,于是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45天后我公司才知道自己的申请被驳回,由于超过了申请复审的期限,我公司无法申请复审。我公司认为商标局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因此驳回申请不发生效力。请问:商标局可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文件吗?

商标
2018-08-16 14:3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一、初步判断  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指陈其进行申请的优势和难点,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  
    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6、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  
    三、正式申报  
    1、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需要时间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9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五、有效期  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 从申报商标后到下发受理通知书,这段时间是形式审查,只审查提交的信息资料是否正确。下发受理通知书后就开始实质审查了,一直到初审公告或者被驳回。如果初审公告了,接下来三个月到公告异议期,再制证。
  • 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一般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300元)

    代理机构网报一般商标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800元)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每件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3000元)

    具体商标注册费用需根据实际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