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12 07: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追尾汽车,应依据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划分责任。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且机动车办理了交强险的缘故,交警部门有可能认定机动车方负全责。

  • 一、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责任认定是什么
    1、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责任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现场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2、责任认定。
    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 一、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谁的责任
    1、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责任如下:
    (1)电动车要是不在自个的非机动车道上行车;
    (2)并且由于自个的原因造成的事故,那么就应该由电动车司机负责;
    (3)若是电动车司机在自个的行车道上行车,但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由电动车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追尾事故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