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发生在2024年四月八号,我们和医院产生纠纷,我的父亲在某人民医院治疗,打化疗,病人住了二十多天的院,最后出院,出院诊断上写着好转,出院当天我们回到了家里,我的父亲情况很危险,我们立马带到了当地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情况十分危急,有生命危险,随时会停止心跳,且癌细胞已扩散到肺上,这个情况是某人民医院从未和我们提及的,切一口咬定我父亲出院时没有任何问题,我觉得该院失职,误诊,期望律师协助我解决问题。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12 08: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冷静下来,保存各种证据,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