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公司更名后,原名称所引发的债务应由何方承担

公司债务
2024-04-12 0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法定代表人在该债务中存在重大过错时,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
  • 公司变更名称的,债务人的债务依法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变更名称的,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变更后的公司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