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朋友把自己在北京的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属不属于商标权的使用?

商标
2018-08-16 14:3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转让手续包括: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以获取报酬。各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长短不一,但期满之后,只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商标保护是由法院或行政机关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标的行政机关都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
    从广义上讲,商标对商标注册人是一种奖励,使其商品或服务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商标也鼓励创作和积极的态度。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的产品或服务。
    商标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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